2019年10月28日到29日,由全国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81)组织的JB/T 10492-201X 《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用监测装置》机械行业标准工作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,来自科研院所、制造企业、检测机构及用户单位的25位代表参加了会议。
本标准适用于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用监测装置,规定了监测装置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。
本次会议对全行业征求意见返回的42条意见进行了逐条讨论,达成一致处理意见。会议达成一致的主要修改内容如下:
1) 将原来的术语“监测器”、“常规监测器”、“智能监测器”三种分类,修改为“监测器”、“带远传功能的监测器”两种分类;“计数器”、“常规计数器”、“智能计数器”三种分类,修改为“计数器”、“带远传功能的计数器”两种分类;
2) 4.2监测装置分类的典型标称动作电流分类中增加“25kA”;
3) 6.4.1总则中明确了密封试验和外壳防护等级试验适用对象;
4) 表1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中,试验要求增加了“空气放电”的试验要求;
5) 表1的“电压暂降、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”试验项目中,增加“电压暂降”、“电压变化”的试验要求;
6) 表2例行试验,试验项目中增加下限动作电流试验;
7) 表3抽样试验,试验项目中增加上限动作电流试验;
8) 附录B移到正文,单独为第十章:“10 包装、运输及保管”;
9) 表C.1监测器典型特性参数中额定重复转移电荷C 电站、配电、线路三列合并,增加标称动作电流25kA(峰值)一档。
10) 表C.2计数器监测器典型参数中额定重复转移电荷C 电站、配电、线路三列合并,增加标称动作电流25kA(峰值)一档。
11) 增加规范性附录D: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用监测装置的型号编制办法。
会议决定按照本次会议讨论结果,修改标准征求意见稿内容,工作组成员达成一致后,形成标准送审稿。
本次会议由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办。